疑“强闯”事件有内应 卢拉要求彻查巴西总统府人员******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由于怀疑国家权力机构日前遭暴力冲击事件有“内应”,巴西新任总统路易斯·伊纳西奥·卢拉·达席尔瓦12日宣布,将“彻底调查”总统府人员。
卢拉告诉媒体记者,总统府的门没有遭破坏痕迹,“这意味着有人帮助他们进来”。他还说,政府将“更强硬、更警觉、更谨慎”对待暴力示威活动。
8日,100多辆搭载示威者的大客车抵达首都巴西利亚。前总统雅伊尔·博索纳罗的数千名支持者强行闯入国会大厦、联邦最高法院和总统府,与军警发生冲突。
卢拉指认博索纳罗借助社交媒体煽动支持者。后者对此否认。
在去年10月30日举行的总统选举第二轮投票中,卢拉战胜时任总统博索纳罗。博索纳罗11月22日向高等选举法院申诉,质疑选举结果并要求取消第二轮投票中部分“不合格”票箱的选票。高等选举法院驳回其申诉。
巴西检方本月12日宣布,已锁定为“强闯”事件提供资金支持的52名个人和7家企业。据巴西环球电视台报道,这些资金被用于把示威者从外地运至巴西利亚并提供食物等。
另据环球电视台和《圣保罗报》12日报道,执法部门在前政府官员安德松·托雷斯家中搜出一份备忘录,其中建议博索纳罗在高等选举法院周围“布防”,以推翻选举结果。
托雷斯当天晚些时候在社交媒体回应称,那份备忘录是司法部收到的众多提案之一,原本应与其他文件“在适当时候被粉碎”。按照他的说法,这份被媒体曝光的备忘录“助长了对他的虚假描述”,他“问心无愧”。
托雷斯曾在博索纳罗执政期间担任司法部长,本月初刚就任巴西利亚公共安全负责人,因在“强闯”事件中应对不力遭撤职。巴西最高法院法官亚历山大·德莫赖斯10日对他发出逮捕令。
托雷斯目前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休假,巴西国家权力机构遭冲击时他不在国内。他10日表示,将结束休假返回巴西。
博索纳罗目前也在奥兰多市。他去年12月30日飞赴美国,缺席本月1日卢拉的总统就职典礼,9日因腹痛前往奥兰多市一家医院就诊。多家媒体报道,不清楚博索纳罗与托雷斯是否在奥兰多见过面。
巴西国家权力机构遭冲击后,博索纳罗曾在社交媒体上批评这一行动,同时表示自己在整个任期内“始终遵守宪法”。他先前告诉美国媒体,将提前结束计划持续至本月底的休假,返回巴西。(郑昊宁)
(来源:新华网)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